以客戶持有之上市(櫃)股票作為擔保向台新證券申請借款
※須為可以信用交易之股票
限前一日已完成開立不限用途帳戶適用
符合下列資格並已開立證券買賣帳戶,攜帶身分證明文件及相關財力證明臨櫃辦理開戶
以委託人本人或其配偶、父母、成年子女之最近一年所得及各項財產證明文件為限。
客戶提供之財產證明總值應達所申請額度之30%;且若已於台新證券開立信用帳戶,則須加計信用帳戶額度,最後以授信總額度來核算應提供之財力證明總值。
最低帳戶額度50萬,以10萬為一增減單位
限本人及法人代理人申請
限本人及法人代理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