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參加資格:
- 所有台新證券客戶(98戶不適用)。
- 活動辦法:
- 活動期間,台股現貨交易每達新臺幣5,000萬元獲1次抽獎機會,交易金額達新臺幣5億以上, 抽獎機會翻倍,交易金額達新臺幣10億以上,抽獎機會翻10倍,交易越多,中獎機會越高,百萬大獎等你帶回家!
*客戶須完成活動登錄始符合本活動贈獎/抽獎資格,2025/1/23起開放登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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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項
財富計畫Hashtag
- 本活動限本國自然人(98戶不適用)且交割帳戶為台新銀行或Richart或王道銀行,且領獎時須為台新證券有效帳戶始符合贈獎資格。
- 開戶+交易1筆贈獎資格認列:從未於台新證券開過證券/複委託/信用/期貨IB帳戶或銷戶逾六個月者,於2025.1.1-6.30線上完成證券/複委託/信用(不含到期續約)/期貨IB(含透過台新期貨線上開戶之客戶)開戶,且完成一筆證券(不限金額,含零股、定期定額)/複委託(不限金額,含美股定期定額)/信用/期貨電子交易,始符合贈獎資格。
- 月交易達標抽獎資格認列:從未於台新證券開過證券/信用帳戶或銷戶逾六個月者,於2025.1.1-6.30線上完成證券/信用(不含到期續約)開戶,且單月台股現貨電子交易達新臺幣5萬元以上/單月信用電子達新臺幣50萬元以上,始符合贈獎資格。
- 定期定額首次扣款抽獎資格認列:從未於台新證券台/美股定期定額成功扣款之客戶,於2025.1.1-6.30首次完成一筆台/美股定期定額扣款且扣款金額折合新臺幣達3,000元以上(美股定期定額扣款金額以每月最後一個交易日美金兌新臺幣匯率計算),始符合抽獎資格。
- 春節加碼贈獎資格認列:從未於台新證券開過證券帳戶或銷戶逾六個月者,於2025.1.13-2.28線上完成證券開戶,始符合加碼贈獎資格。
- 領取本活動新戶首次交易贈獎之客戶不能再領取同時期台新證券其他行銷活動所贈之新戶首交易禮。
- 活動期間內一組身分證字號最多領取全部贈品各一份。
- 7-11數位商品卡為電子票券,將由廠商提供序號,2025.1.1-3.31得獎者之贈品將於2025.4.30以前/2025.4.1-6.30得獎者之贈品將於2025.7.31以前發送兌換通知及兌獎序號至得獎者開戶留存手機,請於票券上顯示之效期前兌換,不得零售或轉售。
- gogoro delight 1台、iPhone 16 256G 3支將於2025.4.30以前抽出中獎人。
- 春節加碼活動所贈之台股電子下單手續費抵用金限電子交易使用,可用於台股整股、零股交易、定期定額,不可折抵權證,於開戶當月起即自動開始折抵,期限至3.31止,以月為單位結算(採先收取月退方式),客戶可至每月E-mail寄送之「月對帳單」中查看已抵用金額。
月月送3萬
- 本活動限本國自然人(含98戶) ,且領獎時須為台新證券有效帳戶始符合贈獎資格。
- 新朋友贈獎資格認列:從未於台新證券開過證券帳戶或銷戶逾六個月者,於2025.1.1-3.31完成證券開戶,且單月台股現貨交易達新臺幣500萬元以上,始符合贈獎資格。
- 老朋友贈獎資格認列:2024.12.31前已開立證券戶之台新證券客戶,於2025.1.1-3.31單月台股現貨交易金額較上季(2024.10.1-12.31)月均交易金額增加新臺幣5,000萬元以上,始符合贈獎資格。
- 本活動將於活動結束後統計活動期間之台股現貨交易金額(含整股交易、零股交易、預約買零股,不含定期定額),交易金額依客戶ID歸戶統計,每一個ID單月領獎上限為禮券3萬元。
- 本活動所贈之禮券為電子多選即享券,適用品牌包含王品集團、7-ELEVEN、全家、家樂福、大潤發、屈臣氏、特力集團、漢來美食通用券、遠東SOGO百貨、遠東百貨、遠東巨城購物中心、foodpanda、寶雅集團、漢神百貨/漢神巨蛋、瓦城集團、爭鮮集團,得獎額度內可自行挑選多品牌、任意拆成各種金額使用。本券為不記名,請自行妥善保管,如遭他人盜用,本券不再補發。
- 電子多選即享券為電子票券,將由廠商提供序號,並於活動結束後30個工作天內發送兌換通知及兌獎序號至得獎者開戶留存手機,請於票券上顯示之效期前兌換,不得零售或轉售。
百萬大獎帶回家
- 本活動限本國自然人(98戶不適用) ,且領獎時須為台新證券有效帳戶始符合贈獎資格。
- 抽獎資格認列:台新證券客戶,於2025.1.1-6.30台股現貨交易達新臺幣5,000萬元始符合抽獎資格。
- 本活動將於活動結束後統計活動期間之台股現貨交易金額(含整股交易、零股交易、預約買零股,不含定期定額),交易金額依客戶ID歸戶統計,活動期間抽獎次數累積無上限。
- 百萬大獎將於活動結束後30個工作天內抽出1位中獎人,獎項詳情請洽所屬營業員。
財富計畫Hashtag、月月送3萬、百萬大獎帶回家
- 客戶須完成活動登錄始符合贈獎/抽獎資格。
- 客戶之交易若有不合法規規定者,本公司得取消其參加資格。
- gogoro、 iPhone 16、電子多選即享券、百萬大獎中獎人須檢附相關身分證明文件及填寫得獎回函,並提供紙本或電子檔給所屬營業員。若得獎人不願填寫回覆函、未檢附相關資料、資料不全或有誤、逾期未回覆、檔案無法開啟無法核對得獎人資料或其他可歸責得獎人之事由致無法寄送或被退件等情事者,則視同得獎人自動放棄得獎資格及獎項,不再另行通知,亦不得要求補發。
- 依中華民國稅法相關規定,獎項之累計價值達新臺幣1,001元(含)以上者,須列入中獎者當年度之個人所得,並由台新證券開立所得稅扣繳憑單。
- 贈品價值超過新臺幣20,000元者,領獎者須於領獎同時繳納10%之機會中獎所得稅金始得完成領獎。
- 各活動中獎人不得要求折換其他贈品或贈獎。
- 台新證券保留得隨時修正、暫停、終止本活動辦法及贈品、贈獎之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