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券全名叫做「有價證券借貸」,簡單地說就是將手中有的庫存股票出借來賺取利息,非常適合長期存股的小資族,一張股票即可出借,能輕鬆賺取被動收入!
年滿20歲有行為能力之自然人,且開立受託買賣帳戶滿三個月(不限本公司)。
國民身分證正本、第二證件、原留印鑑。
簽訂「有價證券借貸開戶契約書(向客戶借入)」,即可完成申請。
活動期間親臨台新證券據點完成借券帳戶開立,並出借成交一筆
活動期間內,從其他券商將股票庫存匯入台新證券,且成功出借滿一個月(含)以上,於活動期間結束時(6/3)之出借餘額達前10名者
活動期間內,從台新證券出借股票成交者,累積出借股票收入達前10名者
最低交易單位為1張(1仟股),零股無法出借唷!
須滿足以下條件得以出借
可參閱:臺灣證券交易所網站
由客戶自行決定出借費率(於年利率為0.01%至16%間),由於費率低者將優先成交,所以委託費率低者不一定賺得比較少。可參考證交所歷史借券成交明細查詢。
單次出借期間最長為自成交日起六個月。到期後可展延二次,即最長出借期間一年半。展延時,各項出借條件維持不變。
財政部規定,出借收入屬於租賃所得,須申報所得稅。且在單筆出借收入大於新臺幣2萬時,本公司帳務系統會依規定代扣10%所得稅。
放棄股東會的投票權利。
與過戶所生之股息、紅利或其他利益等權益將100%補償予出借人,即權益補償,出借人權利不受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