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活動98戶不適用。
活動適用對象:限自然人,從未於台新證券開戶,且交割帳戶為Richart始符合贈獎資格。
線上開戶認定資格為透過台新證券官網線上開戶頁面,Richart專屬入口完成開戶,銷戶未滿六個月者不在此列。
活動期間內一組身分證字號最多領取贈品各一份。
電子交易係指透過台新證劵電子平台(超級智多星/Web下單/PhoneEZ APP)下單才符合贈獎資格認列。
電子下單抵用金開戶當月即可開始折抵,每月折抵上限為300元,自開戶月起共折抵12個月,每月300元抵用金當月有效,未使用完畢部分不可遞延使用。
電子抵用金折抵期間若交割帳戶未指定為Richart則喪失折抵資格。
超商商品卡為電子票券,由廠商提供序號,並於開戶後次月20日前發送兌換通知及兌獎序號至得獎者開戶留存手機。得獎者須於主辦單位發送日期起3個月內兌換完畢,逾期未兌獎者視同放棄,獎項恕不另行補發。